对外汉语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选拔方案和推荐工作流程

发布者:刘明东发布时间:2023-09-19浏览次数:858

为做好对外汉语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推免生选拔方案和工作流程。

一、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务员。

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组长负责定期检查、协调、监督和指导推免生工作,院推荐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本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免生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相关文件和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总数,本院共获得分配名额2名,最后可上报2名,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学校和专业。

三、选拔方案

(一)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包含当年经春季高考入学的学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不包括定向和委培的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专业基础要求

1. 掌握扎实的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知识和全面的专业技能。

2. 具备较好的普通话基础(普通话标准,有等级证书)。

3. 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并且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 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专业能力为重要参照条件。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大于等于2.5,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初考成绩须及格及以上。

(三)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本条件者可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四)实施细则

学院成立由五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包括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推免生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由学业综合成绩、个人社会贡献、特殊学术专长三部分组成。本科阶段专业成绩(包括学位课成绩和专业非学位课成绩,出国交流的学生只算在本校期间的成绩,国外的成绩不算入计算范围内)占综合成绩的65%;个人社会贡献占15%;科创成果占20%(如国内外学科竞赛、发表科研论文等,同一类别有多项的,原则上只记一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个人社会贡献权重原则上占15%,主要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5%)、参加志愿者服务(4%,国家级4%、市级3%、区级2%、校级1%),到国际组织实习(2%),为国家、城市或学校赢得重大荣誉以及由学院认定的具有重要意义的获奖等(4%)。

科创成果占20%,主要包括:

1.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含学科竞赛、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A1类获得一等奖计15分(如果同时出现一等奖和特等奖,则特等奖可追加1分),二等奖计12分,三等奖计9分;A2类获得一等奖计13分(如果同时出现一等奖和特等奖,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则特等奖可追加1分),二等奖计10分,三等奖计7分;B1类一等奖计11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如果出现二档的情况,则一档11分,二档7分);B2类一等奖计9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3分。(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名录详见本校竞赛目录,非目录内的竞赛不计分。

2. 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计5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四、推荐工作流程

1. 918日(周一),推免工作开始启动,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制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

2. 919日(周二),学院推荐工作方案和遴选细则上报教务处审核,待确认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3. 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自主申报,并由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同时须提交学生推荐表、本科阶段成绩汇总单、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荣立二等功以上证明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重大荣誉相关证明以及科创成果复印件等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材料截至时间:920日(周)下午4:00

4. 921日(周四)下午填报有学术专长的学生参加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审核推免生个人社会贡献、科创成果成绩并会同教务员和专业负责人核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进行降序排列,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5. 922日(周五),学院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并汇总材料上报学校。

6. 924日(周日),教务处完成拟推荐学生相关推荐材料的初审以及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

7. 925日(周一),由学校授权的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8. 927日(周三),教务处上报研究生院本次推免生数据。

9.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及操作安排可参见教育部或该系统通知及各招生单位接收推免生办法。

五、申报与招录信息

所有推免生(除“本硕贯通培养”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外)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建立的管理服务系统上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以及专业,相关政策及报考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名称为“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考本校的推免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的“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为:http://yjsc.shnu.edu.cn/

六、监督与处理

推免工作过程中,学生诉求可直接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电话为64322186。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七、其他

本方案和工作流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对外汉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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