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收费标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30浏览次数:2352

 

        经上海师范大学相关部门批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外汉语学院执行新的留学生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学生类别 报名费 学费 教材费
暑假班 400元人民币 4周:3,400元人民币
6周:5,000元人民币
团体短班 400元人民币 1周:1,000元人民币
2周:1,800元人民币
3周:2,600元人民币
4周:3,400元人民币
备注:从第2周起,每增加1周,学费增加800元人民币
另付
普通汉语进修生 450元人民币 9,000元人民币/ 学期 另付
商务汉语进修生 450元人民币 9,000元人民币/ 学期
强化汉语进修生 450元人民币 17,000元人民币/ 学期
本科生 450元人民币 9,900元人民币/ 学期
硕士生 450元人民币 23,000元人民币/ 学年
博士生 450元人民币 28,000元人民币/ 学年

注:
1、 2011年起入学的所有新生,均按新标准执行。
2、 2010年秋季学期在读的学历生毕业前均按老标准执行。
3、 2010年秋季学期在读的语言进修生均按老标准执行。
4、 以上费用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