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对外汉语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刘明东发布时间:2024-03-23浏览次数:10

根据202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复试工作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责任规范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年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

2.复试前将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行为,落实复试职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复试资格、时间、地点

1.复试资格:根据现有招生计划,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2.复试时间:3月30日。

3.复试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西部校区对外汉语学院。

四、复试内容

1.复试包括:①外语口试;②专业面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成绩占比20%,专业面试成绩占比8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①中文综合知识;②语言学理论。加试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不合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材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复印件。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说明:复试当天,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出示备查,其他材料按顺序提交。

六、复试程序

1.签到、提交材料(学院303室)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7:45-8:00;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13:00-13:15。

2.宣讲复试注意事项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8:00-8:15;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13:15-13:30。

3.验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复试(各组复试地点当天公布)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8:15开始;

(2)国际中文教育专业13:30开始。

4.离校、后续工作

(1)考生本人复试结束即可离校;

(2)按照考生初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3)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4)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3日公布。

七、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十、其他

1.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1-64322186。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专业招生复试进行监督和巡视。联系邮箱:liwh@shnu.edu.cn。

3.未尽事宜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对外汉语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