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学期留学生签证政策、注册时间和退费规定的重要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10浏览次数:982

1. 关于签证及居留许可政策变更的通知:

         自2014年1月起,所有到上海留学者,必须持学生签证(X1-Student Visa or X2-Student Visa)两种类型的签证入境,其它签证均不再受理,旅游签证(L Visa-Tourist Visa) 等在上海均不能转成学生签证或居留许可(新老生都是一样的政策)。因此,请打算下学期继续在ICCS学习的老生在本学期结束前(2014年1月15日之前)一定要到ICCS 204室办理下学期学籍和签证延长手续。

         X1学生签证是针对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来华留学人员,入境30天之内要办理居留许可。取得居留许可证后,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可多次自由出入境。X2学生签证是针对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来华留学人员。在学习期间如果有事需要出境(中国之外的其它国家或者香港、澳门等),可以申请再入境签证一次,但须至少提前2周到ICCS办理申请手续。

2. 关于下学期注册时间的通知:

        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我院实行严格的报到注册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老生必须于开学第二天报到注册(2014年春季学期为2014年3月4日),如有特殊情况,可延迟至开学第三天报到注册(即2014年3月5日)。有特殊情况推迟报到注册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注:住宿费须从开学第一天(2014年3月3日)开始支付。
       (2)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所有新生必须于开学第一天到校报到注册(2014年春季学期为2014年3月3日),如因航班时间等特殊问题,可延迟至开学第二天报到注册(即2014年3月4日)。有特殊情况推迟报到注册者,须事先提出申请,否则取消注册资格。

3. 关于一次性缴纳一学年学费的退费规定的变更通知:

         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对于一次性缴纳一学年学费的学生,我院实行新的退费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于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前提出退学,填写《退学申请表》,经批准,可退全部学费(即一学年学费)的90%;
        (2)于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算起,第一星期内提出退学,填写《退学申请表》,经批准,可退全部学费(即一学年学费)的70%;
        (3)于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算起,第二星期内提出退学,填写《退学申请表》,经批准,可退全部学费(即一学年学费)的50%;
        (4)于学校规定的报到注册日期算起,两个星期后,学费(包括第二学期的学费)一律不退。
         注:①注册日期指第一次注册的时间。②一次性缴纳一学年学费的学生,预订的房间可以保留。

4. 国教三楼单人间装修后价格调整为110元/天。


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