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0年度(秋季)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23浏览次数:2191

 

    “孔子学院奖学金”由孔子学院总部设立,旨在鼓励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汉语言文化。根据《孔子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和《201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优秀学员;
    2、在海外从事或计划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及致力于中国汉语文化传播的人士;
    3、参加国家汉办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且成绩优异者;
    4、“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学生、留学生等中文比赛优秀参赛选手;
    5、符合孔子学院总部特定协议规定条件的人士。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类别及相应申请资格要求
    1、进修奖学金
       奖学金期限分为一学期和一学年。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一定汉语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
       期限2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奖学金
    1、奖学金招生人数:
      (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20人
      (2)进修奖学金:10人
    2、奖学金内容、标准
      (1)免学费、住宿费等;
      (2)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进修生:1400元,硕士研究生:1700元;
      (3)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含)的:1500元;在华学习时间在一学期(含)以上但不满一学年的:1000元 ;
      (4)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3月31日前登录网站http://cis.chinese.cn建立个人帐号(3月31日之后自动关闭),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 4月15日前邮寄纸质材料至上海师范大学;
    2、申请者可通过个人帐户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随时查询申请进程及录取结果。

 
五、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此表需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签字报送;
    2、《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申请表》;
    3、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4、申请陈述:包含申请人汉语学习背景、来华学习计划及目标等,不少于200字,用中文或英文打印并签字。申请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者请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5、汉语水平证明: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须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复印件;
    6、学历证明和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单位直接出具并加盖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7、护照尺寸照片4张;
    8、申请国际教育硕士者:两名副教授以上(含)学者的推荐信(请用中文或英文书写,并请推荐人签名;一式两份,含一份复印件);
    9、申请国际教育硕士者:《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六、录取
    1、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在 2010年5月31日 前将奖学金授予结果通知到我校;
    2、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奖学金证书统一寄送申请者。

 
七、报到
    奖学金获得者9月6日报到。无法按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原则上不予保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英语)、尹老师(韩语)、尤老师(日语)
    电 话:0086-21-64322824 64322452
    传 真:0086-21-64321654
    E-mail:iccs@shnu.edu.cn
    网 址:http://iccs.shnu.edu.cn
    地 址:中国.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5号楼对外汉语学院
    邮 编:2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