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适用于2019级新生)》的相关要求,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开展并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3日。 特别困难学生(2人) 170151624 宋* 190151069 肖** 各位同学如对公示名单存在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对汉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蔡老师、洪老师反馈问题,截止时间为3月13日中午12点前。 对外汉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